小紫和小小白是一对夫妻
但是最近
他们正在闹矛盾
涉及到以下法律问题:
Q1:
老公偷拿老婆首饰去卖违法吗?
这里得有一个前提
双方是否
有约定婚后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虽然偷拿首饰的事情得到解决
但这成了两人心里的一道刺
在矛盾的不断积累下
小紫和小小白最终离婚
Q2:
离婚后遭到对方阻挠
很难见到孩子该怎么办?
父母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法院会从保护孩子的利益出发
合理、合法、合情地
对探望时间、地点、方式
作出可操作性的处理
确保探望可顺利执行,例如
Q3
如果探望屡次受阻
能否主张变更抚养?
符合以下情形
可考虑变更抚养关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